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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东同志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四届四次理事会议上讲话

 

201549日)

各位理事、监事、同志们:

今天,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这里召开四届四次理事会议,向大家报告全市见义勇为年度工作情况,部署2015年的主要任务。刚才,鲁昌钊副理事长代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作了年度工作报告,陈彪处长代表监事会作了财务收支情况报告,陈乃顺副理事长宣读了表彰决定。应该讲,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新一届理事会的带领下,2014年全市见义勇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整体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在厚德盐城建设上,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送正能量,涌现出徐兆学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在平安建设上,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社会动员工程,加大表彰奖励力度,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平安建设大局,群众举报、扭送犯罪分子数量显著上升;在权益保护上,推动市政府研究出台专门的权益保护办法,并在教育、医疗、抚恤等方面给见义勇为人员送去实实在在的帮助;在基金会建设上,我市有7个基金会通过省民政厅的等级评估,其中市基金会获得4A级的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从根本上讲,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关心重视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理事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和见义勇为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向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社会各界特别是在座的各位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受到表彰的“盐城平安好人”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中国经济进入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平安幸福提出了新的期盼。公安机关作为平安建设主力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责无旁贷。与此同时,平安建设是项系统工程,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盐城,需要汇聚民力、集聚民智,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见义勇为是社会风气的晴雨表,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见义勇为事业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见义勇为人员是平安盐城建设的重要力量。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民意引领、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工作指导,帮助健全组织、充实力量、完善机制、夯实基础,警民携手,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共建平安、人人共守平安的良好风尚。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见义勇为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大力宣传发动群众,凝聚平安建设的社会力量。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是新形势下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的有效形式,也是组织发动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按照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公安工作与见义勇为事业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社会动员工程,最大限度地把群众组织发动起来,汇聚起平安建设的强大力量。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加大日常宣传力度,扩大人民群众对见义勇为的认知度,不断增强见义勇为宣传的感染力、影响力,让见义勇为的精神和美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和激励更多热心公益事业的组织和个人,为见义勇为事业添砖加瓦。公安民警要总结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把传播平安文化、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作为民警上门入户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平安理念、增强平安意识、提高平安知识、规范平安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精神、尊重见义勇为人员、争当见义勇为英雄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表彰奖励。今年1月,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门制定《举报、制止犯罪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线索、协助破案、扭送现行的群众,设立了专项奖励,但从文件下发到现在,各地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各级公安机关和见义勇为基金会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市会文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奖励规定的内外宣传力度,让每位民警和更多居民知晓。各地见义勇为基金会要加强与公安刑侦、治安、交警、禁毒等部门的联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确认,第一时间宣传表彰,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要建强志愿队伍。积极培育和壮大见义勇为志愿者组织,在已有平安志愿者的基础上,重点建好志愿服务队、专业宣传队和义务巡防队三支队伍,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行动。要广泛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积极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着力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整体合力,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局面。

二、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见义勇为人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服务见义勇为人员、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正义的直接体现,也是见义勇为事业永葆生命力的重要保障。一是服务工作要到位。加强工作研究和制度设计,拓宽服务领域,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办理流程,做好基础性和服务性工作。全市各基金会和见义勇为工作人员一定牢记宗旨,想方设法、尽心尽力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解决最需要、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和困难;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一对一”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者与困难见义勇为人员结对,切实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二是政策落实要到位。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我市也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仅仅在教育、就业、优抚等方面有实质性的进展,文件规定的很多方面政策还未能落地,具体的措施也没落实,该有的机制仍未建立。今年,我们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一项一项抓落实,努力使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感受到见义勇为的价值三是资源统筹要到位。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是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需要我们用统筹的办法凝聚力量,用协调的手段开展工作。今年,省基金会将着手修改《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把权益保护措施提升到法规的层面,增强执行的刚性。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把强化资源整合作为重点任务,认真研究常州等地的经验做法,想方设法统筹社会力量,努力建立起齐抓共管、共同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

三、夯实基层基础,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基层基础工作,是推动见义勇为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近年来,我市县级基金会全面建设、乡镇工作站全面覆盖,基金规模有所增长,但很多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基层基础薄弱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基金增长缓慢、组织力量薄弱、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许多工作还有待去规范和完善,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力解决。一要强化基金募集管理。全市现有基金约1.4亿元,多年来一直存在来源单一、增长缓慢的问题,资金来源普遍都是存款或投资利息,政府拨款、社会募集均未有突破。在资金募集上,要多方开源,争取政府和社会组织支持,省政府、市政府出台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中,有专项基金的明确描述,在去年的工作会上,我也曾就此问题提出专门要求。据了解,目前全省淮安、南通市政府已有专门拨款投入,我们都要积极争取。在资金管理上,要严格财务制度,基金会成立时投入的资金要保证足额在位,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动息不动本”原则,严格依纪依规,管好用好这项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合法、有效运作。二要强化组织建设。《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各级基金会挂靠同级公安机关,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见义勇为工作队伍纳入公安队伍建设统筹考虑,为基金会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目前东台、响水、亭湖三个还没有专职人员的地方,4月底前必须配备到位。同时,全市已建的178个工作站,实际投入正常运转的很少,一些工作站,仅仅是挂了一个牌子,人员没落实,工作也没开展。省基金会今年将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活动,市基金会将在全市选树一批示范工作站,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5月底前,要保证所有工作站有人负责、运转正常。在基金会和工作站人员配备上,各地政治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市局的要求抓好落实,市局将组织力量检查督导。三要强化规范管理。要以《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规范》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事迹申报、认定、评审、保障、抚恤和保护等相关工作机制,推动我市见义勇为各项基础工作更加有效、更加规范;年内,市基金会要研究制定《全市见义勇为考核办法》,围绕宣传发动、表彰奖励、权益保护、基金管理、组织建设等方面,细化考核标准,严格检查考核,努力提高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同志们,做好见义勇为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全市公安机关和见义勇为基金会,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扎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努力提升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