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昌钊同志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四届二次会议上的报告
各位理事,同志们:
根据理事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现在,我代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简要报告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
一、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坚持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培育良好社会风气为己任,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见义勇为理念深入人心、先进典型不断涌现,社会正气有效彰显,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风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广泛宣传发动,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坚持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置于突出位置,积极利用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人们坚定崇高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价值取向、培养高度道德自觉。一是与媒体保持良性合作。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信息快、受众多、影响大的优势,组织记者及时报道鲜活事例,深度挖掘感人事迹,先后策划专题、制作专版、发表报道10余次,集中宣传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宣讲见义勇为政策。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月”、“走进警营、共话和谐”等警民互动活动,组织见义勇为志愿者上街头、进学校、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上万群众受到宣传教育。“见义勇为好人徐兆学”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作为全市文明典范,其先进事迹在市区文明一条街展出。三是结合表彰奖励现场宣传。对发生的突出见义勇为事迹,坚持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慰问,第一时间将先进事迹向周围的群众和同事宣传,“英雄司机”——东台市出租车驾驶员曹荣杰因机智周旋,协助民警擒获杀人逃犯,受到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表彰,“热血青年”——射阳县群众彭九洲为营救落水人员英勇牺牲,受到了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会表彰,他们的先进典型事迹广为传播,不仅传递了平安建设的正能量,也增强了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表彰奖励,让见义勇为行为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把表彰奖励作为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载体,按照集中表彰和经常性奖励相结合、单项表彰与综合表彰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奖励涌现的见义勇为人员,激发社会公众支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的热情。一是修订奖励文件。修订完善《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抚恤暂行办法》,大幅度提高表彰奖励标准,其中奖金上限从1万元调整为2万元,抚恤金上限从6万元调整为10万元,伤残补助金上限从3万元调整至10万元,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的积极性。制定出台《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暂行办法》,对警务辅助人员与见义勇为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既规范了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又保护了警务辅助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及时奖励。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对发现的见义勇为行为,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认定,并由理事会领导带队邀请媒体记者主动上门,到见义勇为人员的工作地、学习地、生活地现场颁奖,及时表彰奖励、慰问。热血青年彭九洲、果敢医生吴军高、最美物管李玉成等人的先进事迹发生后,会领导及时赶赴现场,送去慰问金,送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关怀。三是集中奖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见义勇为好司机、见义勇为新市民、见义勇为英雄人物推选活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召开全市第六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集中表彰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常态开展“平安好人”、“平安卫士”等系列评选活动,从社会组织抓起,从基层基础做起,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发扬光大。2013年,全市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853人,颁发奖金、抚恤金、慰问金218万元,先后评选表彰20名“盐城平安好人”,20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10名“盐城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4人被评为“江苏见义勇为新市民”,5人被评为“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个集体被评为“江苏省见义勇为群体”,1人被评为“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1人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
(三)落实优抚措施,让见义勇为人员受到全社会的共同帮助。市会坚持以人为本、贴心服务,竭力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解决实际的问题,真心实意为见义勇为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一是推动出台权益保护政策。全省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现场会召开后,市会领导带队赴省会及无锡、苏州等兄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学习取经,到全市各县市区调研座谈,听取建议。在此基础上,基金会办公室及时牵头起草了我市权益保护意见,在反复征求市直民政、人社、教育、卫生等七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于2014年2月24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施意见》。从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就业保障、教育优待、住房保障和抚恤补助等七个方面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开展关爱活动。先后举办“金秋助学”活动,为30名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发放9万元助学金;组织20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到河南疗养,亲近自然、愉悦身心;市基金会出资向全市100名见义勇为人员免费赠阅《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等报刊。年底,市会领导分片奔赴10个县(市、区)看望慰问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81人,颁发抚恤慰问金20余万元。三是落实优抚措施。大力开展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和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见义勇为致残人员申报评残,办理各项补助;为见义勇为负伤人员解决医疗费用补助;及时解决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亲属的抚恤补助。去年,为1名“省见义勇为英雄”落实省劳模待遇,为6名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中考时获得加10分投档的政策待遇。
(四)强化自身建设,为见义勇为工作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市会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管当前、利长远的大事,一着不让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在组织建设上,去年8月,经市委批准,顺利进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换届,进一步优化了人员结构,注入了新生力量。积极推进大市区的亭湖、城南、开发区基金会的组织建设,目前,开发区已着手筹建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城南、亭湖正在积极协调组建见义勇为办公室。在基金管理上,一方面利用社会资源,加大募集力度;另一方面,与市内金融部门和投资机构商谈,严控投资风险、争取最优政策,力求基金的快速增长。在此基础上,严格基金管理,除会计事务所年度审验外,由市公安局审计处对财务支出实行半年审核,内外并举,确保制度规范执行,基金合理使用。在机制建设上,从制度、流程、管理等方面入手,制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规则》,明确理事长、秘书长、理事及办公室人员职责权限,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运行体系,保证每一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013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见义勇为基层基础依然薄弱、获取信息的能力滞后,很多线索都是来源于媒体的报道;二是基金来源渠道单一、增长缓慢,地区之间的基金实力差距较大;三是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欠帐多,配套措施跟进缓慢;四是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基金会自身建设仍需加强。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开拓创新,务实奋进,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动员、落实保护政策,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积极性,为深化平安盐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表彰力度。根据市公安局平安建设社会动员工程的部署,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工作在社会宣传发动方面的独特优势,在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建立联络员队伍,将表彰奖励向平安建设各领域延伸,健全表彰奖励机制,扩大表彰范围、提高奖励幅度,提高公众参与率。积极配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打击治理“两盗一骗”犯罪专项行动,对有功人员实行“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建立市基金会集中表彰制度,每两个月集中表彰慰问一批见义勇为人员,事迹突出的,由市会予以表彰慰问,认真做好第十二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见义勇为新市民、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推荐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项表彰,创新活动形式,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进一步推进权益保护措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着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基础台帐,会同各县级基金会共同摸清符合条件人员底数,逐一核实、了解家庭困难状况,建立人员数据库,完善基础台帐。二是形成工作机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依规拓宽和细化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三是抓好措施落实,对照权益保护的各项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提出的涉及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优抚等事项,要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努力使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感受到见义勇为的价值。
(三)进一步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按照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要求,组织市会及各县级基金会参加2014年度等级评估,进一步吃透精神,明确要求,做好准备,以评估工作促进基金会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高。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内确保开发区建成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亭湖、城南组建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与此同时,推行乡镇(街道)见义勇为工作站常态化运作,确保有专人做事,有经费保障,有规范制度。年内,市会设立“见义勇为工作优胜奖”,对成绩突出的见义勇为工作站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成绩突出的见义勇为工作先进个人给予2000-5000的奖励。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运用,研发“见义勇为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见义勇为工作的数据化管理;改版公安内网见义勇为网页,开通外网网站,在更广范围内宣传见义勇为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励见义勇为行为,推动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