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新春走访慰问的通知
发布:admin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点击数: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通〔2016〕13号
关于做好2017年新春走访慰问的通知
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亭湖、开发区、城南见义勇为办公室:
2017年新春已经临近,为做好对见义勇为慰问工作,充分体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现就2017年新春慰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近年来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
2、受到市以上表彰并获得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
3、因见义勇为牺牲、伤残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家庭。
二、慰问时间
全市慰问活动从元旦开始至春节前结束,其中市基金会慰问拟从2017年1月9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各地要认真整理,结合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严格对照条件上报,特别是报市基金会慰问对象为伤残人员的,需提供伤残相关证明材料。
2、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8名慰问人员(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简要事迹及目前家庭困难情况),于12月22日前报ftp://10.39.131.66新春慰问文件夹里。联系人:孙富强,联系电话:83220398。
另,近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见义勇为专项表彰会,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氛围,拟在全市举行捐赠仪式,请各地抓紧联系自愿捐赠单位,单位名称于12月15日前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特此通知。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