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特困伤残人员发放慰问补助金的通知
发布:admin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3日 点击数: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通〔2017〕1号
关于为特困伤残人员发放慰问补助金的通知
射阳、建湖、阜宁、滨海、盐都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见义勇为人员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根据《关于为部分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和伤残人员发放专项补助的意见》(盐义通〔2016〕3号文件)规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为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和伤残人员发放慰问补助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7年元月10日至20日。
二、发放方式
见义勇为家庭困难补助和伤残补助慰问金,由市基金会承担70%,各县(市、区)基金会承担30%。主要采取集中慰问和上门走访的形式,由市会或委托县(市、区)基金会领导现场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市会对困难家庭和伤残人员慰问补助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意见(附表),市会已将70%的慰问补助金转账至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账户,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各会承担的30%补助金,提前做好慰问准备。
附:《特困、伤残慰问补助人员名单》
http://10.39.138.34:8988/web_UploadFile/file/20170103/20170103111577537753.xls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6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