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县级“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和乡镇、街道“见义勇为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admin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6日 点击数:
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亭湖、开发区、城南公安分局:
见义勇为组织机构建设,既是贯彻省厅关于加强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我市见义勇为工作机构体系,完善工作网路,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措施。今年,省民政厅已将见义勇为组织机构建设作为基金会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从目前情况看,全市各地见义勇为组织机构建设发展不平衡,建设标准不统一。为确保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在今年社会评估工作中,都能按照省厅要求进入4A级行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构
各地在组建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见义勇为工作机构体系。按照省厅提出的“四个一”(即一名工作人员、一间办公用房、一块工作牌子、一套工作制度)的要求,建立县级“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和乡镇、街道“见义勇为工作站”,配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站站长(副站长)。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工作站设在乡镇、街道派出所。警力紧张的地区,可在退居二线的民警或辅警中,选拔文字功底较好,有协调能力,懂照相、摄像的人员从事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和工作站的工作牌子,由市会按统一标识集中制作,各地在月底前将所需数量上报市会。
二、明确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本辖区见义勇为工作,对发生在本辖区、符合表彰奖励条件的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奖励;并会同相关部门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协调解决就业、医疗、评残等事宜,对牺牲人员家属和伤残人员的生活困难、康复治疗给予抚恤和资助;总结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及时向上一级推荐表彰重大典型;依法募集见义勇为基金,县级基金会的基金要达600万元以上,工作站基金不得少于5万元;规范日常运作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建立完善工作台帐,及时向上级报送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工作部署。
三、建立工作制度
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档案库,对见义勇为人员逐人逐事建档,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见义勇为事实经过、调查材料、审批材料、表彰奖励和抚恤慰问等情况,要及时更新、补充,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工作台帐,收集归档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表彰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宣传见义勇为工作动态和优秀事例,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光荣的良好舆论氛围;建立情况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包括一月奖励人员数据、见义勇为工作进展、工作站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四、考核工作绩效
为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确保各地基金会评估都能达到4A级要求,希望各地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5月份全部完成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和见义勇为工作站的筹建任务,并能够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定期对各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制度执行、措施落实、日常管理运作等情况进行督查,各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定期对辖区见义勇为工作站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果计入市局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每年底对见义勇为工作成绩突出的办公室和工作站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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