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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昌钊同志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四届六次理事会的报告

 

2015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情况报告

 

鲁昌 钊

2016413日)

各位理事、监事,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向大家简要报告2015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情况和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紧紧围绕平安盐城建设大局,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为己任,突出重点、奋发进取,全市见义勇为精神得到大力弘扬,社会动员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权益保护措施得到有力落实,工作基础得到有效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集聚了力量,增添了动力。

(一)大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以立体化、全方位的社会宣传为手段,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建强宣传队伍、打造宣传产品、畅通宣传渠道、开展系列宣传,实现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群众见义勇为的意识,培育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新风。一是统筹社会资源,强化社会宣传。借助见义勇为理事成员单位的力量,积极争取宣传、广电、报社等宣传舆论部门的支持,借力新闻媒体等专业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基本形成见义勇为行为一经发现,媒体记者就在第一时间采访报道的工作格局。年内在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盐城电视台、盐城网等媒体先后报道见义勇为事迹120余篇,有效弘扬了主旋律、传递了正能量。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学田村村民张长余在响水跳河救人、英勇负伤的事迹一经报道,市基金会领导专门登门看望慰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二是建立专业队伍,开展专题宣传。利用见义勇为基金会挂靠公安机关的便利,把见义勇为工作与平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见义勇为作为公安机关社会动员工程的重要内容,以驻盐高校“大学生志愿者”为主,统筹市区“文明交通志愿者”及“平安法治志愿者”、“红袖标”群防群治力量等上万名群众,上街头、进社区、到单位,宣讲见义勇为政策、宣传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开展“6.16见义勇为日”集中宣传活动,全市联动,宣讲政策、宣传法规;开展见义勇为成立20周年纪念活动,邀请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回顾基金会成立20周年取得的成绩,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宣传工作、深化认识、形成合力;开展见义勇为典型入场馆活动,在市文明办大力支持下,徐兆学、顾桂华等一批见义勇为人物的先进事迹在市区“文明一条街”和“好人馆”展出。三是制作宣传产品,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力量,对全市见义勇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归纳,对见义勇为典型人物逐人采访,整理事迹。利用报社、电视台、广告公司等社会力量,印制1000册《见义勇为英雄谱》读本,制作1000本《正气勃发20年》画册、刻录500张《涌动的正气》光盘、制作1500只环保手提袋,分发各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和178个见义勇为工作站,向社会免费发放。同时紧盯新媒体途径,建立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官方网站,开通微信公众号,拓展了宣传渠道,扩大了宣传范围。大丰还在区第一小学设立见义勇为宣传专栏,结合平安文化“流动超市”把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作为专项内容进行巡回展览,让更多学生知晓见义勇为,崇尚见义勇为。

(二)强化表彰激励,激发见义勇为热情。

以树立正气、激发活力的奖励目标,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奖励机制、规范奖励行为,探索建立符合盐城实际的表彰奖励制度,得到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肯定。一是规范奖励制度。在对原有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抚恤暂行办法》、《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的同时,对不属于见义勇为范畴,但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抓获制止犯罪作出贡献的人员,出台《举报、制止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形成了以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为主体,警务辅助人员、平安好人、制止犯罪有功群众奖励为补充的“四位一体”奖励制度。年内,全市奖励有功群众60名,成功制止电信诈骗案件326起,避免群众经济损失270余万元;市公安局微信中“警方邀你来破案”前两期仅发布10人,群众就协助抓获1人。二是活化奖励形式。采取平时表彰与节日慰问相结合、单项表彰与综合表彰相结合的办法,对重大突出事迹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到现场,到小区、到单位。对普通见义勇为行为,每季度由理事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集中表彰;每年底,研究确定一批先进典型,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巡特警支队应晓东不顾危险带领群众灭火救火,我会第一时间对其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阜宁“雷锋式”好人曹征吉胆大心细勇救落水女,市会领导专程赴阜宁阜城镇造漆厂看望慰问。三是规范奖励程序。建立“五及时”工作流程,保证见义勇为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核实、及时确认、及时表彰、及时宣传。去年,全市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1382名,发放奖金、慰问金、抚恤金和各类补助金共计327.38万元,1人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1人被授予“江苏省道德模范”称号,4人被评为“江苏最美环卫工”,5人被评为“江苏见义勇为新市民”。

(三)落实优抚措施,维护见义勇为权益。

全面推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细化保障措施,完善工作规范,让见义勇为人员德有所彰、失有所补、残有所养。一是掌握基本情况。贯彻落实全省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常州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机关“上门入户”工程,抽调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统一调查内容,全市集中攻坚。经全面梳理,对符合条件的969名见义勇为人员按地区分类造册、逐一建档。同时,建立跟踪调查制度,明确各见义勇为工作站对在册人员进行定期走访,了解家庭生活状况,对其中困难家庭,逐一落实帮扶措施。二是制定工作规范。针对见义勇为人员伤残、死亡补助金兑付难的问题,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由市财政设立3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统筹解决市区见义勇为人员抚恤救助费用。针对市政府权益保护政策出台前的部分贫困家庭及牺牲伤残人员家庭补助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下发指导意见,将其作为帮扶重点,确定补助标准,由市、县两级见义勇为组织共担补助费用。年内,市基金会委托市民政局,组织11名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到无锡市荣军医院进行伤残鉴定,为权益保护提供医学依据。三是落实扶助措施。立足实际,多措并举,让每一个见义勇为人员、家庭都感受到党和社会的关爱。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为110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消暑物资5.35万元;开展“夏令营”活动,组织15名见义勇为功模子女亲近自然、愉悦身心;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向47名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发放13.5万元助学金,帮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完成学业;开展送报刊活动,为100余名见义勇为人员赠送《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等报刊;开展新春走访慰问活动,为110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慰问金53.2万余元。同时会同市教育局共同实施考试加分激励政策,先后有18名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中考时获得加10分投档的优厚待遇。亭湖根据符合权益保护对象,对全区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共入户调查140余户,为后续权益保护措施落地打牢基础。

(四)夯实基层基础,增添持续发展后劲。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管当前、利长远的大事,一着不让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在组织建设上,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建设规划,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活动,推进见义勇为向社区、向农村延伸。制定《全市见义勇为示范工作站创建标准》,明确建设要求,大力组织推进,盐都大冈、建湖上冈等6个工作站率先通过考核验收,为全市基层工作站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样板。在资金管理上,通过政府支持和社会募集,基金规模实现了稳中有增。目前,全市现有基金1.4亿元,其中建湖、大丰等地增长较快,建湖现有基金960万元,大丰达791万元,盐都、阜宁、东台、滨海均超过600万元,为开展见义勇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运行管理上,编制《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手册》,从制度、流程、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制度规范,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提升了见义勇为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东台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对工作站负责人和联络员进行培训,以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站日常工作的指导。

2015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层见义勇为工作薄弱,制约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基金来源渠道单一、增长缓慢,地区之间的基金规模差距较大;三是权益保护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地方工作还不到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见义勇为工作会的部署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进一步振奋精神,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确保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厚德”的美丽盐城作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传表彰力度。进一步丰富宣传表彰活动载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工作,为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平安的生动局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强信息工作,依托见义勇为工作站,建立信息网络,落实报送责任,切实解决见义勇为行为发现不及时、申报奖励慢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激发见义勇为动力,为厚德盐城建设,提升社会正能量作出贡献。二是突出典型选树。抓住今年全国、全省将召开表彰大会的有利契机,重点围绕全国、全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先进分子、“新市民”、“好司机”和“最美三工”推选,加强组织发动、事迹报道,力争推送出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先进人物。三是加强社会宣传。深化同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合作,及时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健全完善见义勇为微信、短信平台,畅通群众推荐身边的见义勇为人物的渠道,让更多的见义勇为人物脱颖而出。选取近年来的见义勇为英模人物,以其为原型,策划制作系列人物宣传片,协调社会单位放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二)抓好权益保护工作。继续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内容进行细化研究,推动还未到位措施的逐项落实。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各地参照市政府做法,设立本地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专项基金,为见义勇为人员解决后顾之忧。在全市推广常州的经验做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地见义勇为人员大病特困帮扶方面工作,努力提高见义勇为牺牲及伤残人员困难家庭生活水平。

(三)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站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各地充实专职力量、完善基本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以评促建、以点带面,做实做强基层工作站,夯实发展根基。加强基金募集管理,积极争取政府专项经费、社会募集资金支持;探索开发见义勇为公益品牌项目,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措施,有计划、有目标地推进资金增长,实现基金保值增值。规范运行管理。以筹备召开苏北7城市见义勇为工作座谈会为契机,指导各地加强见义勇为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各地进一步调整充实见义勇为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