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见义勇为 “送清凉”及“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通〔2014〕7号
关于组织开展见义勇为
“送清凉”及“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亭湖、城南、开发区见义勇为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体现见义勇为组织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的关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送清凉”及“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送清凉”活动对象为近年来受到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市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
“金秋助学”活动对象为近年来受到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市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在读子女。
二、慰问名额
“送清凉”活动由各县(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自行组织,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按每人500元标准各拨付慰问金5000元(10人),亭湖、城南、开发区可各上报10名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统一组织发放。
“金秋助学”活动各地可上报3-5名品学兼优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统一组织发放。
三、活动时间
为确保送清凉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各地送清凉慰问活动时间要求在8月10日前结束。“金秋助学”活动拟于8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各地人员名单,请于8月5日前报至Ftp://10.39.131.66“送清凉”和“金秋助学”文件夹内,联系电话: 20398(内);
2、各地活动情况及影像资料等,请及时报市会FTP各自文件夹内。
特此通知。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