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周建国、王从乐同志的决定
发布:admin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8日 点击数: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文件
盐义字〔2015〕6号
关于表彰周建国、王从乐同志的决定
周建国,男,1984年10月1日生,东台市五烈镇唐介村5组44号村民。
王从乐,男,1967年2月23日生,安徽省凤阳县武店镇前郢村南庄二队141号村民。
2015年5月28日上午10时许,东台市富安镇老204国道与富唐路交叉路口,一轿车转弯上桥时,意外撞坏护栏坠入河中,轿车内的谢某一家三口被困,命悬一线。正在附近的周建国发现险情后,迅速跑向事发现场,跳进水中用力拉车门,成功将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王某及其2岁大的小孩救出。途径此地的王从乐连衣服都未脱就跳进河里救援,当得知驾驶员仍被困车内时,王从乐三次潜水进入车内,因驾驶员谢某被安全带和打开的安全气囊束缚,试了几次都没能将其救出,最终用群众拿来的镰刀才将安全带割断,将谢某救出,因溺水时间过长,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表彰周建国、王从乐同志见义勇为的英勇行为,根据《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抚恤暂行办法》的规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授予周建国、王从乐“盐城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分别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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